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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构筑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歇马镇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六项制度”,促进效能建设,提高政府执行力。
一是建立村级事务决策制度。不断完善村级事务决策形式、内容和程序。将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等事项纳入村级事务决策范围。将审议村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公益事业建设、帮扶奖励对象确定、5000元以上支出计划等事项作为村民代表会议决策的重点内容。村务民主决策严格执行提出议案、受理、表决、办理、公开等五个程序。
二是建立村级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村级干部每年在党员、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两次述职述廉,内容上要做到“五必述”(),接受评议和质询。
三是建立村级财务审批和收支管理制度。村级财务1000元以内开支须经村会计、村主任、支部书记、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共同签字确认,1000元至5000元的开支项目由包村干部、财政专管员审核签字,5000元以上开支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通过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堵塞资金流失漏洞,从源头上遏制各项腐败行为。
四是建立村务公开制度。镇直单位和村必须做到“三统一”:即统一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墙标准。力求达到“群众明白,干部清白”的效果,从而形成全民监督的良好格局。
五是建立村干部学习制度。要加强思想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村组干部坚持一月一次集中学习制度,村级党员、村民代表坚持一季度一次集中学习制度,包村干部和村支部书记作廉政辅导报告均不得少于4次。
六是建立村干部廉洁从政自查自纠制度。定期组织所有村级干部对照廉洁自律规定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开展“十查十看”活动(即查各项收入,看是否上帐;查各项支出,看是否真实、合理;查所有票据,看是否规范;查资金性质,看是否改变用途;查现金管理,看是否专人保管;查工程物资管理,看是否存在流失;查项目建设,看是否存在索贿受贿;查资产、资源管理,看是否有个人及亲属从中得利;查廉洁自律,看自身是否清白;查村务公开,看群众是否满意)。在村干部上报廉洁从政自查自纠登记表后,镇纪委在全镇发布公告,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拒不主动交代违规违纪问题的干部,一经查实,将从重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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