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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农村公路硬化建设工作纪律的
通 知
当前正是农村公路硬化工程建设的关键时期,为了真正把这项民心工程按要求落到实处,镇纪委结合前期检查公路硬化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重申以下四条纪律:
一、规范发包程序,严禁暗箱操作。所有公路硬化建设的村,必须按照“集体拟定方案、呈报政府审定、公开透明竞标”的程序进行发包,坚持“六不准”:不准本村干部直接或变向承包公路硬化工程;不准未经镇分管领导允许,擅自抬高工程价格;不准承揽不应由村负担的配套工程建设任务;不准随意更改合同款项;不准未经政府领导同意,在原有合同外再签订价外补贴和价外出资补充合同或协议;不准伙同谋利、吃拿回扣。
二、加强物资监管,严禁物资流失。在公路硬化建设施工过程中,村必须明确专人管理和发放以水泥为主的各类物资,建立物资使用台帐和工程进度卡,做到帐卡相符,严禁变卖和挪用建设物资。
三、保证工程质量,严禁劳命伤财。在工程施工后,各村都要聘请2—3名责任性强、公道正派的老党员或老干部担任质量监督员,村主要干部要轮流驻守工地,监督工程质量,严禁偷工减料,随心所欲。
四、定期开展审计,严禁负债建设。所有公路硬化建设的村都必须建立专账,镇经管站要定期组织专项审计,严禁举债搞建设,新增村级债务。
凡违反上述四条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证属实,镇纪委将依照相关规定,对其责任人和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中共歇马镇纪委
二00六年八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