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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序号

许可事项

设定依据

许可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申请许可应提交的资料

承诺时限

47

企业名称登记(名称预先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56)、《湖北省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7)

不收费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3
、代办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申请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还应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
     5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按行政区划分及受理审批,省、市、县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最高级别行政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当场核准

48

公司及其分公司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56)

公司设立注册资金在一千万以下(含一千万)按注册资金的0.8‰,超过一千万的(不含一千万)按注册资金0.4‰收取,变更登记费50元,分公司设立登记费为240.00元,变更登记费为50

鄂价费字[2002206

见附表1

不需实质审查的当场登记,需实质审查的,15日登记;自准予登记之日起10内发照。

49

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经营单位)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字令第1)

企业法人设立注册资金在一千万元以(含一千万)按注册资金的0.8‰,超过一千万的(不含一千万)按注册资金的0.4‰收取,最低额登记费50元,分支机构设立登记费为240元,变更登记费为50元。

鄂价费字[2002206

见附表2

不需实质审查的当场登记,需实质审查的,15日登记;自准予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照。

50

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36)

设立登记费为240元,变更登记费为50

计价格[19991707
    
鄂价费字[1999341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1、《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4、合伙协议;5、出资权属证明,6、经营场所证明;7、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的委托书;8、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1、《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4、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4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1、《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3、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4、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不需实质审查的当场登记,需实质审查的,15日登记;自准予登记之日起10内发照。

51

个体工商户登记(设立、变更)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发[198771)

设立登记费为20元、农村18元,营业执照副本每份3元,变更10元,补发营业执照10元。

鄂价费字[2002206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经营场所证明;4、国家法律、法规提交的其他文件。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2、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2、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52

个体工商户歇业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发198771]号)

不收费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的登记申请书》;2、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53

广告、户外广告登记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

不收费

广告登记:()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证明文件;()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户外广告登记:()营业执照。()广告经营许可证。()广告合同。()场地使用协议。()广告设置地点,依法律、法规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政府有关部门对发布非广告信息的批准文件。

 

54

商品展销会登记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官批项目设定行政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

不收费

()证明举办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的有效证件;()举办商品展销会的申请书,内容包括:商品展销会名称,起止日期、地点、参展商品类别,举办单位银行帐号,举办单位会务负责人员名单,商品展销会筹备办公室地址、联系电话等;()商品展销会场地使用证明;()商品展销会组织实施方案;()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有关规定需要经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批准方可举办的商品展销会,应当提效相应的批准文件。

 

55

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设立登记费240
    
变更登记费50

鄂价费字[1992414
    
计价格[19991707
    
鄂价费字[1999341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1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
、投资人身份证明;
     3
、企业住所证明;
     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
     1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
     1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
、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
、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4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不需实质审查的当场登记,需实质审查的15日登记,自准予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照。






  

附表1:公司设立登记: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公司章程;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5、验资报告;6、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7、经理的任职文件;8、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任职证明;9、公司董理、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10、住所使用证明;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部门的批准文件;13、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公司变更登记:1、名称:(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股东会决议:(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5)公司章程修正案;(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住所:(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股东会决议;(4)公司章程修正案;(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6)新住所使用证明;(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4)《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注册资本:(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股东会决议;(4)公司章程修正案;(5)验资报告;(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7)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刊刊登的减资公告(三次)和载明清算结果及债权债务处理方案的股东会决议;(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营业期限:(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4)公司章程修正案;(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期限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经营范围:(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4)增加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5)公司章程修正案;(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类型:(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按照拟变更公司类型的设方条件,提交相应的文件;(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8、股东:(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原股东会决议;(4)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6)章程修正案;(7)新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应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9、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4)公司章程修正案;(5)股东或者发起人变更名称或者姓名的有关证明变件;(6)变更后的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注销登记: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股东会决定公司注销的决议;4、公司清算组织成立文件;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8、出示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三次清算公告。分公司设立登记: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证件;4、公司章程;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7、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证件;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分公司变更登记:1、批准文件;2、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公司名称变更证明;3、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证件;4、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新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5、分公司变更公司 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唾新负责人的任职文件;6、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注销登记: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分公司的《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附表2:企业法人设立登记: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4、企业法人章程;5、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6、出资人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7、住所使用证明:8、企业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法人变更登记:1、名称:(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经营场所:(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4)《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经济性质:(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企业资产性质改变的文件;(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企业性质必须经过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经营范围:(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注册资金:(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国有企业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集体所有制企业提交验资报告;(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企业注册资本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经营期限:(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出资人变更营业期限的文件。(4)企业章程修正案;(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期限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8、分支机构(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国有企业设立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表》,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提交验资报告;(4)企业法人任命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文件;(5)撤销分支机构提交分支机构营业照副本复印件;(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注销登记:1、企业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企业出资人申请企业注销的文件,或政府部门依法责令企业关闭的文件,或法院裁定企业破产的文件;4、企业出资人出具的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文件;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材料。营业单位设立登记:1、《营业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营业单位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4、企业出具的营业单位资金数额的证明;5、企业出具的营业单位负责人的任职文件;6、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营业单位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8、营业单位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营业单位变更登记:1、《营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营业单位办理变更登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4、变更营业单位的营业场所,提交新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5、变更营业单位负责人的,提交出资人出具的营业单位原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负责人的任职文件;6、变更营业单位资金数额的,提交出资人出具的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7、营业单位、因所隶属的法人单位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的营业单位名称的,提交所隶属的法人单位名称变更证明;企业法人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的提交副业法人登记书复印件;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8、变更营业单位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9、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书复印件;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复印件;8、变更营业单位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9、营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单位注销登记:1、《营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出资人出具的债权债务清理文件;4、营业单位的《营业执照》;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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