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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烟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告知和反馈制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23
一、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规定,结合县烟叶办公室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实施对象。本制度的实施对象为办公室党组及所有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三、告知和反馈内容。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领导机关安排的重大工作事项的落实情况;
2、完成管理制度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及业务工作目标情况;
3、单位管理出现的重大问题及发生的有影响的重大事件;
4、民主集中制贯彻情况和班子团结战斗情况;
5、工作决策情况;
6、廉政自律情况;
7、班子及成员的群众信任度情况等。
四、责任制情况反馈告知要认真做好笔录,结果进入档案。
五、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办公室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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