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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二00六年一月大事记
作者:县政府法制办 文章来源:县政府法制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0
1、2006年1月12日,《人民日报内参》第58期在头版头条显著位置以《“民告官”实施听证责任追究制度(引题)湖北保康行政复议增强政府公信力(主题)》为题大篇幅报道了保康县行政复议工作的经验。如此在中央级内参显著位置大篇幅报道保康正面工作经验,在保康新闻史上尚属首次。
2、2006年1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做出重要批示:“保康的做法很好,应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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