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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
作者:县政府 文章来源:县政府法制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保康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㈠咨询论证县政府拟实施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
㈡咨询论证县政府解决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重点、难点问题的专项工作方案;
㈢咨询论证年度《政府工作报告》;
㈣接受县长、副县长的日常工作咨询;
㈤承担县政府的专题调研任务;
㈥向县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组成人员
专家委员会实行聘任制,由县人民政府从各行业专家、学者中聘任,委员任期一年,可连聘连任。
三、工作机构
专家委员会设主任1名,主持日常工作。主任由县政府办主任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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