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行政复议工作暨行政应诉工作会议,向全省推广保康县行政复议工作经验,要求各级政府用行政复议这种载体,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保康的经验是什么?11月3日,记者深入山区保康县进行了探访。
行政复议———听百姓说明事理
大巴司机姓王。
途中休息时,老王告诉我,他以前是县农机公司一名职工。2001年下岗后,他买了一辆汽车,准备跑运输,由于他买的是旧车,有关部门依据地方规定不为其办理营运证照。老王又气又急,到信访部门说理。
信访部门建议他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他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向复议机关递交了申请。
坐在行政复议机关里,老王吐出了心中的不快:“我下岗后自谋职业有没有错?你们讲过要支持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为什么不能兑现?”
在提出申请的第13天,他要的证照就拿到手了。
记者在行政复议机关看到了城关镇刘家坪村三组青年农民小肖2005年给政府写的一封感谢信。
小肖介绍了这封感谢信的来龙去脉———
2005年3月,他与同村一名青年为宅基地打架。本来是他后动手,公安机关却处罚他150元。他想不通,一度准备上访。当得知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解决问题后,他便向复议机关提出了申请。
“我是后动手的,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又没有伤害对方,为什么要被罚款?”小肖心里十分郁闷。
复议机关在核查事实后,将公安机关退还的150元钱转交给了他。
记者还了解到一件曾震动保康县的事件。
2002年4月,县交警大队在执行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对农机部门颁发牌照的农用车突击作出处罚,导致100多名农用车车主十分不满,情绪不断激化。
有车主提议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如果没有结果再集体上访。
车主们在行政复议机关七嘴八舌地说开了:“造农用车不是让农民购买的吗?”“农民买农用车错在哪儿?”……复议机关的工作人员耐心地听取了车主意见,并在3天后作出决定,取消了对他们的处罚。100多名车主的怨气平息了。
保康县复议机关和信访办给记者提供了两个数字:近6年,保康县行政复议机关先后审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178件,上访案件以每年20%的减幅下降。
小肖深有感触地说:“老百姓有机会说理,气就顺了。”
公开听证———让百姓明白道理
7月6日上午9时,保康县招投标中心大厅座无虚席,主席台上方,“保康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听证会”的大红横幅引人注目。
坐在申请人席上的是城关镇东街居民殷正全,坐在被申请人席上的是县建设局局长宋克蕊:一个是农民,一个是局长;一个年近70,一个40出头。两人平起平坐,双方摆出自己的道理。
原来,去年4月,殷正全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动工建房,因影响邻居通风采光而与邻居发生激烈冲突。县建设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殷正全3日内拆除新房。
殷正全是今年3月初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县建设局的处罚决定后,殷正全认为复议机关“官官相护”,不服。于是,复议机关决定举行这场别开生面的听证会。
听证会上,殷正全说:“我建的房子仍在老宅基地上,楼高、款式与原来一样。现在建了新房让我拆除,那为什么以前没有让我拆除旧房?”
宋克蕊说:“你建新房不仅没有办证,而且新房影响邻居通风采光。”他拿出了法律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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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底,保康县在全国率先试行了行政复议听证会制度。他们从执业律师、执法人员、普通群众中公开选聘听证人员,并由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担任首席听证员。
县长陈丰林介绍:“听证会是我们探索的用‘庭审’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方法。目的是让当事人有理摆在桌面上,明确是是非非。”
2004年,两峪乡长河村村民王某,涉嫌使用假币被公安机关罚款。由于假币是在受害人收到的第4天才发现的,案情比较复杂,公安机关虽然亮出了30份证明材料,但王某收到处罚决定后四处喊。
县政府为此案专门举行了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公安机关和王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复议机关在掌握事实真相后,依法维持了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王某在铁的事实面前,明白自己确实违了法,最终接受了处罚。
记者了解到,近3年来,保康县先后对30多起争议较大的案件举行听证会,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2003年,该县行政复议案转为行政诉讼案达120余件,今年到目前为止只有20余件。
有错必究———使百姓感受公理
记者在县政府发现了两份行政复议决定。这两份决定当时在保康县曾引起不小的震动。
2001年8月,县卫生防疫站一名执法人员在两峪乡办案时,发现当地米面加工个体户刘某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这名执法人员未到县卫生局加盖公章,就直接以县卫生防疫站的名义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对刘某罚款900元。听证会后,复议机关坚决依法撤销了县卫生防疫站对刘某的处罚决定。
同时,县政府作出了一份责任追究决定:对县卫生局局长、分管法制的副局长、法制股长及防疫站站长予以经济处罚,直接责任人被调离工作岗位。
2004年,马桥镇郑某因殴打他人被治安拘留15天。
在听证过程中,郑某拿出了其在打架过程中被对方打成重伤、住院78天的法医鉴定和单据。
听证会上,县公安局主动撤销了对郑某拘留的处罚决定。
县政府没有就此罢休,对两名办案民警进行了通报批评。郑某还获得8000元的医疗费、营养费。
自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以来,保康县共有121人在执法中因损害百姓利益而被追究责任,其中4人被就地免职,13人被调离工作岗位,47人受经济处罚。保康县的百姓先是受到震动,后来备受感动。
当郑某拿到8000元现金时,泪流满面。他对县长陈丰林说:“感谢人民政府!公理在我们百姓心中。”
记者见到了个体户刘某。他说:“保康的百姓心里都明白,政府对‘官’严格,对‘民’宽厚。我除了合法经营外,不忍心再给政府找麻烦。”
城关镇东街居民殷正全说:“政府以理服人,让我心服口服。”
保康县政府的做法深深地触动了执法部门。
县卫生局局长冯泽洲告诉记者,该局以卫生防疫站一案为教材,规定对涉及百姓利益的案件,先在本局“模拟法庭”里实行预审,查找漏洞。目前,县卫生局已成为全县行政执法的“三面旗帜”之一。
县公安局从马桥镇郑某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中吸取教训,凡是涉及百姓利益的案件,都遵守办案单位法制员、县局法制科科长、局领导“三级审批负责制”。2005年,该局首次实现了全年无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为提高执法水平,近6年,保康县每年组织县直行政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法律考试,有74名补考不合格人员被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
记者离开保康县时,深深地感到,这里深秋的天蓝蓝的,特别纯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