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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和复议”搭起信任桥梁——保康县用行政复议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解读
作者:刘明 都正阳 黄佳祥 文章来源:襄樊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0
保康的行政执法曾有一段难言的苦涩,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居高不下,行政机关陷入“一打官司就输,一当被告就败”的怪圈。1996年、1997年两年间,县法院受理的124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全部败诉。
痛定思痛,一场学法、普法、用法的整改活动被保康县委、县政府提上日程。保康县中心法律事务所主任陈德平告诉记者,败诉的原因一是程序不到位,第二是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鉴于这种情况,保康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从“四大家”领导做起,举办法律讲座,提高法律意识;对全县的执法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实施错案追究制。
在此基础上,保康县率先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制度,面向百姓开庭,组织干部旁听。同时,按照“谁办错案追究谁”的原则,对1996年以来的行政诉讼案件一一追查,全县共有121人被追究执法责任,其中47人受经济处罚,13人“下课”。
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保康县依法行政工作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行政机关由“零”胜诉到胜诉率不断提高,2005年胜诉率达到80%。
在推行行政复议工作过程中,最困难的莫过于打消老百姓对“官官相护”的顾虑。保康县政府复议机构在调查审理各类复议案件中,紧扣标准,从严审理,决不偏袒行政单位,彻底打消了老百姓的顾虑。
2005年5月,三轮车司机张定巧和邻居发生口角,双方大打出手,邻居叫来自己的姐姐帮忙。随后公安机关介入调查,认为帮凶是劝架者,而张定巧一人打两人,判决双方各缴纳罚款200元。张定巧认为公安机关没有将事实调查清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6月中旬听证会召开,结果以公安机关撤销处罚通知书,张定巧撤销复议申请告终。
张定巧认为行政复议的结果让她彻底打消了最初的顾虑。她告诉记者:“当时选择行政复议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最大的顾虑就是害怕政府与行政机关之间官官相护,想不到结果出乎意料。听证会上,政府没有偏袒行政机关,双方有理由都摆在桌面上说,最后这个结果大家都比较满意。”
张定巧的委托代理人金玉清也谈到说,行政复议最大的优点就是老百姓有说理的地方,而且老百姓不需要花钱。行政复议听证会,实际上对行政部门起了一个监督作用。(2006年4月16日《襄樊日报》一版偏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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