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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探索建立“三四五”行政复议审理规范制度体系其经验做法被国务院法制办推广

作者:保康县委办    文章来源:市委信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15

 

近年来,保康县始终坚持把行政复议作为加强内部监督、规范行政执法,维护群众利益、化解行政纠纷的重要手段和渠道,围绕《行政复议》的贯彻落实,探索建立了“三四五”行政复议审理规范制度体系,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证”,即对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以及重大、疑难、影响较大的复议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对案件复杂、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观点认识不一的案件,推行专家论证,由法制机构会同政府法律顾问集体合议决定;对听证过程中事实争议较大、当事人提供了相反证据或线索以及复议机构对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有疑问的案件,实行现场调查取证。“四个环节”,即听证机关居中而坐,申请方和被申请方分列左

右两旁,三方席位处于同一个平台,实行平等对待;实行公开辩论、公平对话;采取自愿调解的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满意,消除怨解;对行政复案件实行公正裁决。“五步审理”,即审查执法主体有无相应职权,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是否合法;审查行政程序是否合法,有无程序违法;审查行政行为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否达到法定证明标准,证据之间有无矛盾冲突,有无相反证据;审查适用法律问题是否正确,有无法律冲突;审查行政行为是否适当,看执法目的是否正确,自由裁量是否恰当。通过推行“三四五”复议审理制度建设,全县行政诉讼案件由原来的140件下降至现在的40件左右,行政机关行政胜诉率由原来的1%升至现在82%左右,行政复议质量明显提高,行政行为明显规范,群众运用行政复议解决行政纠纷的明显增多,政府公信力不断增强。该县做法继去年在全省推广后,近日又被国务院法制办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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