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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三四五”经验法被国务院法制办推广

作者:都正阳 刘波    文章来源:襄樊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15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凤涛对保康县行政复议中的“三四五”工作法进行调研后,给予了“认识到位、服务大局、机制创新、整体联动、成效明显”的高度评价。国务院法制办为此还专门印发了关于保康县有效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的调查报告,供各地借鉴。

近年来,保康县政府复议机关探索出了“三证”和“五步”审查法,被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多次报道,并受到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去年起在全省推广。

行政复议让老百姓实现了不交钱就能与行政机关“对簿公堂”。然而,作为申请方,大都是普通百姓,相对行政机关而言,仍处于明显的“弱势”,有的上台后连话都不敢讲,导致听证流于形式。怎样才能实现老百姓在“公堂”之上与行政机关权利、地位的对等,让听证会真正成为老百姓“说理”的地方。今年以来,保康县在继“三证”、“五步”审理法之后,又站在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高度,推出“营造亲民氛围,引导公平对话,保护正当权益,居中调解裁决”的四项规定,进而形成“三四五”一整套规范的行政复议工作法。

保康县政府复议机关首先对听证台设置进行改进,听证机关居中而坐,申请方和被申请方分列左右两旁,三方席位处在同一个平台,取消高低之分。

在听证过程中,主持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发言权,坚决不允许一方打断另一方的话语,同时严禁当事人适用训斥、恐吓、要挟或变相类似的语言。在这种前提下,“原告”如愿地讲出自己的心里话,没有丝毫的胆怯;“被告”则依据事实与法律,充分的说明公理,没有“居高临下”的架势。

经过陈述、举证、辩论阶段后,主持人又站在居中的立场,通过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引导他们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调解,力求将矛盾消化在初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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