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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奥运药品安全保障和兴奋剂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兴奋剂监管职责,全力做好奥运药品安全保障的各项工作。4月22日下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集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就开展兴奋剂类药品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据悉,4月30日前,该局重点宣传督促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药品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自5月1日起,对没有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经营资质违规销售、有资质未按规定渠道销售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企业违法经营除胰岛素外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以及对含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药品未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581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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