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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正文 |
| 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生物制品微生态类中乙类非处方药销售有关意见的通知 |
| 作者:鄂药监办 文章来源:省局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9 |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生物制品微生态类中乙类非处方药销售问题的批复》(国食药监市[2008]3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关于生物制品微生态类中乙类非处方药销售问题的批复 国食药监市[2008]360号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地衣芽孢杆菌胶囊、地衣芽孢杆菌活菌颗粒在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有关问题的请示》(辽食药监市[2008]1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凡属于生物制品微生态且被批准为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可以在符合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 此复。
二00八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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