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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放假的通知

 

作者:保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章来源:保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28

 

保康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五一”放假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规定,“五一”放假时间为517日,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28(星期六)、29日(星期日)二个公休日调至54(星期五)、7日(星期一);55(星期六),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28429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部办委局、各乡镇要妥善安排好机关值班工作,要安排熟悉业务和工作程序的机关干部值班,坚持24小时值班。紧急重大情况必须迅速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同时,要切实搞好廉政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

请各单位将值班表交战线,由各战线汇总后于427日前报县委办、县政府办秘书一科。

 

 

                    保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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