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五一”放假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规定,“五一”放假时间为5月1日-7日,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二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五)、7日(星期一);5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8日、4月29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部办委局、各乡镇要妥善安排好机关值班工作,要安排熟悉业务和工作程序的机关干部值班,坚持24小时值班。紧急重大情况必须迅速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同时,要切实搞好廉政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
请各单位将值班表交战线,由各战线汇总后于4月27日前报县委办、县政府办秘书一科。
保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