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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县政府办公室以保政办发[2008]25号文件发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二届享受县政府津贴人员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这标志着我县第二届“享受县政府津贴人员”评选工作正式启动。
第二届享受县政府津贴人员评选工作将结合我县实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不降低标准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基层和一线科技人员。
推荐享受县政府津贴候选人需具备下列条件:(一)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对全县行业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推动作用;(二)在新技术研究开发或推广应用中有突出贡献者;(三)长期在文化、教育、卫生一线工作,所著论文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并对我县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发展进步起到显著推动作用;(四)依靠科技创新,使严重亏损企事业大幅度减亏或扭亏为盈,成效卓著的主要实施者;(五)农村有影响的科技致富带头人。在同等条件下,获得过国家、省、市级科技奖励或国家专利证书的人员可优先推荐。
该推荐评选工作由县科技局具体承办。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推荐享受县政府津贴人选,经县科技局初审后,报县评审委员会评审,县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各部门最多推荐2名人选,于4月10日前报县科技局科技成果股。经过初审、评审、公示等程序,最后由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正式享受县政府津贴人员名单,并以县政府文件对外公布。
第二届享受县政府津贴人员名额为10人,享受期限为3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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