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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县26家磷矿企业占用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全部通过湖北省厅专家团评审认定。
2006年10月以来,县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土资源部及省、市关于认真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工作的通知,在各相关部门和磷矿企业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及时聘请具有资质的地质勘察部门,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扎实开展了全县磷矿资源储量占用及增减、消耗情况的核查检测工作。此项工作共历时13个月,完成了全县8个磷矿区26家磷矿企业的井上井下以及矿区范围内的实地监测工作,通过精确计算及科学分析,编制形成了8份总报告和26份分报告。报告表明,我县磷矿资源查明保有储量3.37亿吨,平均品位23.64%,与1997年相比增加1.02亿吨,平均年增3.4%。
此次磷矿资源储量报告摸清了我县磷矿资源家底,同时获得了省级专家评审认定,为促进全县磷矿资源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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