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保康加快“菜篮子”建设 对规模种植、科学种植等给予财政补助
您现在的位置: 保康县人民政府网 >> 政务要闻 >> 今日保康 >> 文章正文
 
保康加快“菜篮子”建设 对规模种植、科学种植等给予财政补助
 
作者:苏宗波    文章来源:襄樊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5
 

 

笔者58日从保康县政府获悉,为平抑市场菜价,该县近日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快城区“菜篮子”工程建设。

优惠政策规定,蔬菜规划种植区内连片种植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50元。对新建且符合标准的永久性冬暖式大棚(实种面积0.5亩以上),每个大棚补3000元。对新建的蔬菜拱棚(实种面积0.5亩以上)实行补贴,即竹拱棚每个补贴300元、钢筋拱棚每个补贴 1000元、钢管拱棚每个补贴1500元、新型材料拱棚每个补贴2000元。对永久式大棚内引进地沟型火道、空调等先进取暖设备的,每0.5亩补助 1000元。对种植5亩以上蔬菜的专业户,每年奖励300元;对拱棚种植蔬菜5亩以上的专业户,每年奖励1000元。对规划区内连片种植300亩以上的专业蔬菜基地,路面硬化纳入全县计划予以解决;100亩以上的,帮助解决水渠配套问题。对外商在规划区内发展专业蔬菜的,除同等享受优惠政策外,连片种植 50亩以上按每亩30元标准给予奖励。对完成“菜篮子”工程建设各项工作的乡镇分管领导、村组主职干部和直接技术指导人员,予以500元奖励。

同时,保康县政府从“菜篮子”发展资金中列出专项资金4万元,主要用于县菜办引进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


 
   
 

保康县人民政府主办    保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保康县电子政务中心建设管理、设计制作和技术支持
电话:(0710)5818132   
电子邮箱:bkzfwz@163.com 
建议IE5.5+ 1024X768 分辩率 访问        
鄂ICP备05015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