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县运管所制定三项保障措施 确保政风行风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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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运管所制定三项保障措施 确保政风行风取得成效
 
作者:黄巧林    文章来源: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9
 

 

为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近日,县运管所制定保障方案,以确保政风行风取得成效。

一、实行目标考核。将政风行风工作实行目标考核,纳入年度考核目标,考核得分占年度考核的30%

二、实行绩效考核。把行评结果与科室及个人的评先评优、工资挂钩。在单位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考核结果第一、二名的科室分别给予200元、100元的奖励;由于被投诉造成直接影响的,相关人员处罚200500元,同时不得参与年终评先,所在科室不得参加年终评比。

三、实行责任连带。在评议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人经济处罚乃至吊销执法证件,所在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要承担连带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力求通过三项保障措施,使运管工作达到“三新”目标:干出行业新业绩,展示行业新风采,树立行业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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